提纲:
2023-01-27
关于征求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函
2023-01-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委有关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以及电子版(发党政内网或拷贝光盘,以word可编辑模式)报市政府研究室。无修改意见的,也请书面回复。
(联系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