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工作的温馨提示函
全区各类企业: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企业与职工代表依法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劳动标准,既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科尔沁区总工会、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尔沁区工商业联合会就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事宜向全区各类企业发出温馨提示,请尚未开展集体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