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公告
2023-02-16
为充实一线执纪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监察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一批执纪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计划
公开遴选30名。若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规定开考比例,则核减遴选计划。
二 、报名范围
省内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符合转任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前述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 报名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业务素质好,文字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县级以上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或公安机关侦查岗位2年以上办案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或现任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工作岗位主要在执纪执法一线,需经常出差。
3.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4.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嘉奖对象,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百名业务能手”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组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7.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
8.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 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9:00—2月25日17:00,到所在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湘江新区报名人员到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室报名)。
2.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报名推荐表》,按填表说明规范准确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3.报名时需提供《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一律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1.由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