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决定公告 xx海xx街道强拆公告字﹝2022﹞0002号
当 事 人:**
案 由:违法建设
xx区xx街道于2022年8月3日,对你位于xx区车公庄西路16号院1号楼东南侧搭建的违法建设,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xx海xx街道限拆字〔2022〕0002号),限你2022年8月18日前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在限定期限内未自行履行拆除义务。
2023年3月22日,本行政机关向你送达了《行政催告书》(xx海xx街道催告字﹝2022﹞0002号),催告你在 2023年4月1日前履行义务。经复查,你仍未自行履行义务。
2023年6月29日,本行政机关向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强制拆除上述违法建设。2023年7月4日,xx区人民政府批准并责成xx办事处对你搭建的上述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和《xx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