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9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xx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xx有限公司生产的xx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xx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xx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确为xx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