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1号(总第96号)VIP免费

提纲: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全州星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大肉姜

  (二)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芹菜

  (三)在叠彩区陈姐食品店抽检的冰糖橙

  (四)在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市场赵光华抽检的小米辣

  (五)在荔浦市花篢镇购惠超市抽检的螺丝椒

  (六)在荔浦市杜莫市场莫恃金处抽检的芹菜

  (七)在荔浦市修仁镇修仁市场彭新鹏处抽检的白萝卜

  (八)在荔浦市修仁镇修仁市场梁木英处抽检的螺丝椒

  (九)在荔浦润东生活超市抽检的小米椒

  (十)在灵川县鹏恒生鲜超市抽检的小台芒

  (十一)在灵川县灵西路19号张俊梅处抽检的夏橙

  (十二)在灵川县廖记综合水果店抽检的芒果

  (十三)在灵川县李冬然水果摊抽检的夏橙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十四)在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市场C13-C15号朱华竹处抽检的老姜

  (十五)在平乐县星港百货有限公司抽检的小米椒

三、微生物超标问题

  (十六)在雁山区兴可面馆抽检的仿瓷碗

  (十七)在象山区西北大胡子牛肉面抽检的复用不锈钢碗

  (十八)在桂林市秀峰区蓉记餐饮服务店抽检的饭碗

  (十九)在桂林市叠彩区和友记餐饮店抽检的饭碗

四、添加剂超标问题

  (二十)在兴安县醇香白酒小作坊抽检的散装白酒(45度)

五、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二十一)在桂林市逛街街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单晶冰糖

  (二十二)在桂林灵川江东酒厂抽检的桂花酒

  (二十三)在资源县文美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甜醋

  (二十四)在恭城县恭城镇云松自选商场分店抽检的甜醋

六、其他指标不合格问题

  (二十五)在象山区幸福佳后安汤粉店抽检的米粉碗

  (二十六)在叠彩区阿一烧鹅沃尔玛店抽检的餐盘

  (二十七)在桂林市叠彩区燕泓餐饮店抽检的餐碟

七、核查处置情况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1号(总第96号)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食用农产品、食糖、餐饮食品、酒类、调味品、保健食品、饮料、豆制品、糕点、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其他食品等27大类食品10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其他指标不合格样品27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全州星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大肉姜,生产日期为20230207日,噻虫胺、噻虫嗪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芹菜,生产日期为20230222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三)在叠彩区陈姐食品店抽检的冰糖橙,生产日期为20230319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市场赵光华抽检的小米辣,生产日期为20230413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在荔浦市花篢镇购惠超市抽检的螺丝椒,生产日期为20230417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在荔浦市杜莫市场莫恃金处抽检的芹菜,生产日期为20230417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在荔浦市修仁镇修仁市场彭新鹏处抽检的白萝卜,生产日期为20230419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在荔浦市修仁镇修仁市场梁木英处抽检的螺丝椒,生产日期为20230418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在荔浦润东生活超市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30523日,啶虫脒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在灵川县鹏恒生鲜超市抽检的小台芒,生产日期为20230529日,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在灵川县灵西路19号张俊梅处抽检的夏橙,生产日期为20230530日,三唑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在灵川县廖记综合水果店抽检的芒果,生产日期为20230531日,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在灵川县李冬然水果摊抽检的夏橙,生产日期为20230531日,联苯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十四)在桂林市七星区家乐市场C13-C15号朱华竹处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30410日,铅(以Pb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五)在平乐县星港百货有限公司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30519日,镉(以Cd计)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1号(总第96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