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资源县李军蔬菜店抽检的豇豆
(二)在兴安县李国雄蔬菜经营部抽检的辣椒(线椒)
(三)在兴安县张桂玲蔬菜店抽检的芹菜(香芹)
(四)在桂林汇丰卓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韭菜
(五)在恭城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草莓
(六)在恭城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长豆角
(七)在平乐县黄涛蔬菜店抽检的长豆角
(八)在平乐县华姐蔬菜批发中心抽检的长豆角
(九)在桂林市秀峰区杨记水果行抽检的香蕉
(十)在平乐县金丰源水果店抽检的香蕉
(十一)在秀峰区丹丹百姓果市水果经营部抽检的猕猴桃
(十二)在荔浦市马岭镇惠购超市抽检的肉姜
(十三)在临桂苏记水果店抽检的沙糖橘
(十四)在临桂苏记水果店抽检的芒果
(十五)在马岭镇农贸市场余志健处抽检的大肉姜
(十六)在平乐县佳源自选商店抽检的长豆角
(十七)在平乐县乐万家生活超市抽检的西山茶
(十八)在平乐县张丹果蔬店抽检的长豆角
(十九)在平乐县二塘镇弘佳购物中心抽检的绿豆芽
(二十)在恭城县恭城镇幸福家购物广场抽检的长豆角
(二十一)在恭城县恭城镇印峰超市抽检的长豆角
(二十二)在平乐县圆圆鲜果店抽检的草莓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二十三)在全州大旺旺超市北门店抽检的老姜
(二十四)在全州星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老姜
(二十五)在荔浦市马岭镇惠购超市抽检的老姜
(二十六)在荔浦马岭家家福超市抽检的黄姜
(二十七)在荔浦市福旺城超市抽检的黄姜
(二十八)在大塘镇农贸市场莫如书处抽检的韭菜
三、兽药残留问题
(二十九)在平乐县张家镇张家市场宾建强抽检的花甲
(三十)在平乐县河边生态鱼店抽检的花甲
四、核查处置情况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9号(总第94号)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豆制品、蛋制品、食糖、水果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等28大类食品9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资源县李军蔬菜店抽检的豇豆,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07日,灭蝇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在兴安县李国雄蔬菜经营部抽检的辣椒(线椒),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15日,氧乐果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在兴安县张桂玲蔬菜店抽检的芹菜(香芹),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15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四)在桂林汇丰卓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15日,腐霉利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五)在恭城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草莓,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2日,烯酰吗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六)在恭城县恭城镇忠文弘盛购物广场抽检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2日,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七)在平乐县黄涛蔬菜店抽检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3日,倍硫磷、灭蝇胺、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八)在平乐县华姐蔬菜批发中心抽检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4日,灭蝇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九)在桂林市秀峰区杨记水果行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1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在平乐县金丰源水果店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8日,腈苯唑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在秀峰区丹丹百姓果市水果经营部抽检的猕猴桃,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2日,氯吡脲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在荔浦市马岭镇惠购超市抽检的肉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8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在临桂苏记水果店抽检的沙糖橘,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3日,苯醚甲环唑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在临桂苏记水果店抽检的芒果,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2日,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在马岭镇农贸市场余志健处抽检的大肉姜,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4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在平乐县佳源自选商店抽检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3年03月07日,噻虫嗪、倍硫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在平乐县乐万家生活超市抽检的西山茶,生产日期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