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内容
1.严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集镇绿化带、人行通道、停车位等区域
2.严禁在公路两边白线内摆摊设点经营交易
3.严禁临街门店的经营者超出立面墙摆摊经营和展示商品
4.严禁乱倒乱扔生活垃圾
5.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除摩托车以外的一切机动车辆
三、有关要求
溪尾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各位经营户,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我乡部分商家、经营户、居民为满足个人利益,在集镇沿街违章搭盖、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等,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我乡原有的良好社会秩序,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改善集镇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切实解决问题,决定在近期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敬请大家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创设良好的秩序、宜居的集镇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集镇主街道(乡政府路口至加油站)及欣阳、富阳小区周边。
二、整治内容
1. 严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集镇绿化带、人行通道、停车位等区域,擅自设置摊点、店招,乱搭乱建各类亭棚、遮阳(雨)棚架,乱堆乱放柴火、建筑材料及回收废品等物品。坚决取缔擅自占用集镇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等违章行为。
2. 严禁在公路两边白线内摆摊设点经营交易。
3. 严禁临街门店的经营者超出立面墙摆摊经营和展示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