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在我市海港口岸入境的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前需如实申报在船船员21天内境外旅居史、健康状况、境外换班情况等信息
二、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市停靠期间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禁非法搭靠国际航行船舶
四、渔业企业、船东、渔港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海洋渔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海上作业人员出海作业时
六、严禁走私境外物品入境、接收走私货物
七、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检举走私、偷渡、非法捕捞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物品)的接收者(企业)
关于防范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从海上向我市输入,根据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现通告如下:
一、拟在我市海港口岸入境的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前需如实申报在船船员21天内境外旅居史、健康状况、境外换班情况等信息。计划在我市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需严格落实上一境外港口核酸检测、航行途中定期检测等远端防控要求。
二、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市停靠期间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船员实行在船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每日监测体温等健康状况,严禁船员擅自离船上岸。
三、严禁非法搭靠国际航行船舶,私自接驳境外人员、物品非法入境,以及私自招录、容留境外人员登船作业,严禁从事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渔业企业、船东、渔港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海洋渔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备(报告)、船员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船体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利用海洋渔船从事海上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海上作业人员出海作业时,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接触境外人员,防止感染新冠病毒。渔船在海上作业期间遇有境外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时,船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