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函〔2022〕932号
2022-11-25
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南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的函
南金办函〔2022〕932号
2022-11-25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16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办贯彻落实南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随函报送。
附件: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南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南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一)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事项公开。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示,通过我办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我办权责清单事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严格要求我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我办共有持证人员15人,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4套;加强事后公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我办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行政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截至2022年10月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我办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行政检查结果249项。
(二)加强减税降费等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和宣传。加大惠企政策公开宣传,召开走进上林县政金企对接会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开展资本市场助企纾困政策宣讲活动,开展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申报工作,围绕企业减税降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企业融资支持等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惠企政策公开宣传力度,截至2022年10月,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开展《南宁市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及产品指引》《2022年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专项实施方案》等政策宣传,积极转发《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等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保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额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在 1%以下,单户担保额 1000万元—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在1.5%以下,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企业融资质效。梳理并公开宣传2022年 “桂惠贷”政策及产品介绍,用足用好“桂惠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直接按降低2个或3个百分点后的利率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负责人,2022年,我办共起草印发1件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并按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对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同时,严格落实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等途径同步进行解读。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提高政务窗口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推进审批工作“一网通办”,积极争取自治区地方金融局简政放权,实现审批时限、审批事项能减尽减,不断提高政务窗口服务效能,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截至2022年10月末,我办在市民中心的政务窗口共受理并审批(审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各类事项128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提速率达到93.18%;进驻市民中心办理率、可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均达到100%;行政许可即办率达81.82%,所有指标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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