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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政办便函〔2022〕41号)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代扣代缴城乡居民“两险”+工作的通知VIP免费

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签约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签约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即2006年(含)前出生)(不含在校学生)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或者持有东兰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具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以及东兰县内各类在校学生

  (二)签约方式和流程

1.签约方式

2.签约流程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确定“惠农”账户

  (二)集中开展扣款协议签订工作

  (三)开展批量扣款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通过“惠农”账户发放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二)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惠农”账户发放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三)东兰税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惠农”账户扣缴城乡居民“两险”工作宣传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城乡居民“两险”“惠农”账户签约、扣款、解绑(停保后解除绑定账户)宣传工作

  (五)广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乡镇营业网点:负责作废原签约协议

五、工作要求


(兰政办便函〔202241号)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代扣代缴城乡居民“两险”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账户(以下简称“惠农账户”)功能,方便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缴费率,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充分利用惠民账户扣缴“两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便民利民的宗旨和“积极稳妥、密切配合、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推动自愿参加城乡居民“两险”人群“零操作缴费”,确保各乡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签约率达到95%以上,按时完成我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任务,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二、工作内容

(一)签约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签约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即2006年(含)前出生)(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或者持有东兰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具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以及东兰县内各类在校学生。

(二)签约方式和流程

1.签约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城乡居民开展签约工作,通过城乡居民个人同农商行签订《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委托代缴(扣)社会保险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进行批量扣费。对不能亲自签约的参保人,可出具《代办委托代缴(扣)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签约授权书》委托他人代理签约。

2.签约流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各村(社区)按户对参保家庭成员信息数据进行核实,基于广西东兰农村信用社对银行卡的清理规则,原则上使用“惠农”账户银行卡账号进行签约,无“惠农”账户的缴费人可使用信用社其他账号签约。各村(社区)按户发动参保人开展签约工作,由该户扣款账户持卡人与广西东兰信用社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参保人存档,另一份由所在村(社区)收集汇总。各村(社区)定期汇总已完成签约的协议书(含签约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填写签约信息表报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汇总村(社区)签约协议书(含签约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签约信息表后报送广西东兰农村信用社乡镇营业网点。

3)广西东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在系统作批量签约,将签约结果(签约成功或签约未成功及原因)在签约信息表上标注后报送广西东兰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并反馈东兰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4)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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