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0
来源:都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1-10
来源:都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直及驻都安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来返都安人员排查。对广西区外(特别是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排查到位,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哨兵”作用,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于每天下午5时前将排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经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从广西区外(特别是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抵达都安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对于不报、瞒报、缓报、谎报的个人或家庭,尤其是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个人或家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排查中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等行为的,严格倒查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来返都安人员管控。入境人员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执行。其中:入境人员健康管理:1.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对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村(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2.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由村、屯(社区)负责严格管控,不能外出;居家隔离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其他家人接触。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如果必须外出,要严格全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3.如入境地在外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立即来返都安的,抵达都安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村、屯(社区)或单位,实施“7天+7天”健康管理措施,即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如在都安无固定住所,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必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入境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都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健康管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必须提供到达都安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都安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对入境人员及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都安人员、返乡大学生免费开展核酸检测。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将名单推送至相关核酸检测机构;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积极动员返乡大学生第一时间到本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自治县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应在接到推送人员名单后4个小时内进行采样检测,检测单位收到采样标本后4个小时内务必出具检测结果。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责任主体是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医学观察组(文旅局)。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管控责任主体是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委会。核酸检测工作责任主体是自治县疾控中心、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
三、坚决制止人员聚集。坚决落实“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工作要求。丧事简办,不开设道场,不支大锅聚餐;喜事缓办,确实不能缓办的,要简化程序、缩小范围。各类喜事丧事,只限直系亲属参加,人数不超过20人,提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表达心意。节假日期间避免大规模的线下聚集活动,确实必须聚集,各企事业单位、各类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乡村各种聚集性活动由各乡镇、村(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全县酒店(宾馆)承接的各类聚集性活动由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止,拒不配合的酒店(宾馆),勒令其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