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批复
国函〔2021〕12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社会〔2021〕13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科学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