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12月21日
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教育系统典型案例
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12月21日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聚焦师德师风、侵害学生利益、工程建设领域、财务管理等4个方面重点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向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和顽瘴痼疾出拳亮剑。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傅新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9年12月,傅新祥在兼任通城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期间,在通城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尚未出具验收报告的情况下,违反合同条款规定,提前向中标施工企业支付部分工程款,傅新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1月,傅新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咸安区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余又佳、总务主任兼报账员王永全设立账外账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8月起,桂花镇柏墩中心小学将学校卖废品、学生牛奶费用返点等收入不入账,用于发放行政人员补助。2020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时任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余又佳的安排下,总务处向包括余又佳、王永全在内12名行政人员发放补助。王永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余又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永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在案发后全部清退上缴。
3.嘉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张乐新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