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8月22日
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8月22日
为进一步严明法纪法规,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5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咸宁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平在项目建设中为他人谋利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等问题。2009年至2019年,叶平在先后担任咸宁市民宗局、咸宁市司法局主要领导期间,在市民宗局文化展馆项目的用地变性及“招拍挂”、项目规划报建、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以及市司法局办公用房置换、楼层差价补偿、资金结算等事项上为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叶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二、通城县原县委常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等问题。2011年至2021年,刘明灯在先后担任通城县委副书记、咸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通城县委常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其领导身份,通过“打招呼”、在相关会议中直接指定等方式,多次为某环境工程公司承接环保项目,收受该公司财物。2011年,刘明灯在担任通城县委副书记兼通界高速项目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期间,收受某供电公司送予的轿车一辆,帮助该公司顺利结清工程款。刘明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三、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