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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9月8日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交通物流枢纽建设领域典型案例
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9月8日
自开展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围绕重点项目跟踪督查督办,同时调查处置了一批交通物流枢纽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为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城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公司原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胡海荣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17年至2018年,胡海荣任通城县市政公司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请托,帮助该公司承揽了通城县湘汉南路项目、通城县银城东路项目,个人从中收受贿赂。2022年5月,胡海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咸宁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戴灿伙同他人承接工程问题。2014年,戴灿与赵某、陈某辉、黎某全等4人以合伙借用资质并按每人等额出资入股分红的方式承接崇阳县隽西大道刷黑工程。戴灿考虑到自己属于公职人员,以其姐姐戴某的名义出资,最后获得该项目利润分红。2022年11月,戴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