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11月17日
关于6起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报
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11月17日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查、改、治”,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取得初步成效。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崇阳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晖,肖岭乡党委书记廖永志等人在落实长江大保护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3月,媒体曝光长江支流隽水河崇阳县肖岭乡段,有人通过小型吸砂筏或挖掘机挖掘裸露河床等方式盗采砂石问题。经查,崇阳县水利局开展河道监管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盗采问题;崇阳县肖岭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隽水河道肖岭乡段排查整治乱堆、乱采、乱建、乱占工作不到位。对此,张朝晖、廖永志负领导责任。2023年7月,张朝晖受到诫勉处理,廖永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通城县石南镇党委书记毛俊祥,石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段志刚等人在森林防火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2月21日,通城县石南镇石马村发生山火,死亡1人,过火面积30.1亩。经查,石南镇党委、政府落实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不力,日常巡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深入,毛俊祥、段志刚应负领导责任。2023年8月,毛俊祥受到诫勉处理,段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时任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鲁东林,时任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方等人在重大项目建设中乱作为问题。2020年4月,嘉鱼县拟引进某种猪养殖全产业链项目,但因环保问题决定暂停落户。鲁东林、李新方等人在明知该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且未按规定进行防疫评估审查情况下,为该项目办理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