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落地落实,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xx于2024年4月8日—19日组织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总体上看,各地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