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省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省政府改革创新业绩突出单位评选办法,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大数据局、省审计厅、省残联等15个省政府部门,XX银保监局、省税务局、杭州海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消防救援总队、XX边检总站、国家统计局XX调查总队、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XX证监局、民航XX安全监管局、财政部XX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邮政管理局、XX海事局等15个中央驻浙单位为2021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