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认真开展代表活动
三、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公路中长期(2018-2030年)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运行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决定任命刘勇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5月30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赵玲瑜等3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赏玲,副市长崔勇、赵造时,市人民法院院长崔卫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方永红,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先后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万建东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监管、执业权利保障,全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呈现。但仍存在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环境不优、执业权利保障还有欠缺,法律服务市场尚不规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件较差、管理不够规范、队伍力量不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交办了发现的相关具体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对今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提出了建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一法一条例和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充分正确认识律师制度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地位和职能作用。二是要创新机制,构建好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建立新型法、检、警、律关系,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引导、教育、服务、监管和惩戒力度;各相关司法机关要自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公检法司律多方联动机制,充分保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权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调会商,研究重点问题,积极破解行业难题。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实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频率和力度,强化日常执业监管,严厉整治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四是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的主体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和约束。五是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支持和鼓励现有律所和法律服务所规范建设,改变现状、扩大影响、铸造品牌;积极引进人才,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和扶持,发展壮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团队协作,打造和维护良好形象。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报审的暂行规定》《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湘乡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活动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