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轨运行的弊端
(一)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二)不利于人员的流动
(三)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规运行造成人员重复参保
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的建议
(一)按照国发〔2016〕3号《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
(二)按照人社部发布的《贯彻落实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的精神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并轨并实施市级统筹的议案
金安区代表团:涂成荣等11名代表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规模日益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稳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目标的实现。但是,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 “双轨制”医疗保障模式的运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并制约了医疗保障一体化进程。
一、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轨运行的弊端
(一)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广大居民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
(二)不利于人员的流动。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员在城乡间的流动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这些流动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待遇无法衔接,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尤为困难。
(三)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无法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规运行造成人员重复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与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参保方式、参保缴费时间、数据管理等方面不同,人员基本信息及当年参保信息不能共享,造成部分人员重复参保。因重复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