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体制不够顺畅
2.执法机制尚不健全
3.执法保障还不完备
1、理顺管理体制
2、推进综合执法
3、规范执法行为
4、创新城市管理
5、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议案
(第3号)
案由:
撤地设市以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保障城市健康运行就逐渐成为市委、市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快速城镇化时期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城市管理重要内容的城管执法,伴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推进,已经成为一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执法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城市政府的规划建设等其他工作,城管执法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形成的工作,从一开始就缺乏顶层设计,加上管理内容和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城管执法工作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责范围不清、执法依据不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保障不够等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关注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已迫在眉睫。
案据:
1. 执法体制不够顺畅。综合执法的事项多且杂,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执法效能不理想。当前执法任务量很大,城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城市管理的很多职能难以充分履行,特别是在部分专业性强的城市管理领域,因为缺少匹配的专业人员,综合执法效果更是难尽人意。
2. 执法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高位协调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尚未真正有效建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配合不足问题依然存在,各部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后续反馈机制和联动惩戒机制尚有缺失,不少城市管理领域中的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