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体制障碍明显
2、管理办法亟待完善
3、管理措施缺位较多
4、污水管网建设滞后
5、企业运行负荷不均
1、及时编制排水与污水专项规划
2、尽快修订《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5、理顺管理体制
6、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议案
(第2号)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建成市政污水管网约320 km,实施小区雨污分流工程8期,雨污分流率达80%。现有污水处理厂5座,其中,城北、凤凰桥、市经济开发区3座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示范园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建成验收。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8万吨/日,2004年开通运行,2016年处理污水2911.85万吨,日均7.96万吨。凤凰桥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9万吨/日,一期工程(规模4万吨/日)于2015年3月试运行,2016年处理污水1080万吨,日均3万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8万吨/日,一期工程(规模2万吨/日)于2013年12月开通运行,采取BOT模式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管理,2016年处理污水430.2万吨,日均1.18万吨。城南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5万吨/日,一期工程规模2.5万吨/日。示范园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2万吨/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1、管理体制障碍明显。由于2012年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权分别由市、区(开发区)各自履行,没有统一,从而形成市和区分别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各自管理的格局,如,城北、凤凰桥污水处理厂由市排水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市经济开发区、示范园区、城南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均为属地建设管理,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管理标准和规范也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制约了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效益的发挥。
2、管理办法亟待完善。2013年出台的《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是和同期出台的专项规划配套制定的,其管理范围只限于城区120km2范围,其主要依据是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而此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展至1096.8km2,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国务院于2014年颁布实施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住建部于2015年颁布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等,因此,我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亟待修订完善。
3、管理措施缺位较多。一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实行污水排放和处理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排水许可证发放率低。三是居住小区内排水管网的管理责任不到位,雨污管网混接现象严重。四是一些擅自排放、私接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查处。五是绿色城南等处开征污水处理费工作没有得到较好落实等等。
4、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管网覆盖率有待提高,如,城区仍有一些老旧小区尚未实施雨污分流;绿色城南105国道以西区域仍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