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改革步伐,不断提升城市
管理水平的议案
(第1号)
案由:
城市管理直观表现在城市环境的好坏上。城市环境是竞争力,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名片,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体现和标志,因此,为进一步打造文明六安,要加快改革步伐,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案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越来越大,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宜业,城市管理的水平也越来越提高。在城市管理上,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大了投入,强化了力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充分体现了城市要建设的好,更要管理好的理念。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是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环卫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住宅小区、路段清扫保洁质量不高,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油烟扰民、污水横溢现象依然出现。二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仍需强化。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放,行人和电动力不遵守交规,部分时段路段交通拥堵等现象经常出现。三是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尚有不顺不健全之处。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分散于城管、公安、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城管队伍身份多样,素质不一,良莠不齐,执法水平和管理方式亟待提升等等。因此,为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建议要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建议:
一要明确管理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应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物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既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二要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推进市县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