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建设是加快建设大富美强合肥东部新城的重要工程,也是涉及到征地拆迁群众重大利益关切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研究和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相继出台《肥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征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规范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实施拆迁安置房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全面监管,促进项目早日完工。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全县拆迁项目189 个,拆迁户数44888户,拆迁建筑面积716.73万㎡,协议应安置面积807.35万㎡,已建成安置房面积504.24万㎡,已安置到户面积326.79万㎡,安置完毕的项目有40个。目前全县在建安置房共16个项目,建设面积242.70万㎡;已具备交房条件的有24.35万㎡,在建的尚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有218.35万㎡。
但是在工作中,不少项目由于缺少超前谋划和提前建设的意识,前期准备不足,拆迁的项目往往都是先拆后建,甚至是先拆迁后腾地再建设,部分项目开工时往往因不具备规划建设要件或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节点卡壳,造成工程开工迟缓,或工程停工窝工,致使建设总量和速度远远滞后于拆迁总量和速度,安置房建设面积大大落后于拆迁面积,拆迁安置房建设和安置的任务依然很重。
同时由于拆迁安置拖延时间较长,政府承担过渡费成本过大。调研发现,不少拆迁户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没有安置到位,有的甚至近十年没有安置,如撮镇镇唐安社区有些拆迁户六年多没安置,所建安置点青年小区一期 2015年建成,因水电不通,时隔两年仍未交付,群众意见较大。同时拆迁户长期不得安置,政府承担的过渡成本过大。
几点建议:
一是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县政府要建立定期调度会制度,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