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3.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7月份
5.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
2.面试前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五、体检与考察
六、公示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2023年毕业的考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
八、注意事项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主管部门电话:
(二)人社部门电话:
1.2023年省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卫生专业知识)
2.2023年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
2023年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公告(3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为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4名(岗位序号:1号—30号),非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6名(岗位序号:31号—83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 2023年省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卫生专业知识)》(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印发《准考证》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4张。
2.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回复报名考生。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7月份,即到2023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笔试考试日期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