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4.2023年12月31日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三)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四)岗位核减、取消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2.面试
(三)成绩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手续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3年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专业请参照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丹阳市迎春路333号)启径楼二楼教育服务大厅。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地点: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丹阳市迎春路333号)启径楼二楼教育服务大厅。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三)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扶贫手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免交报名费。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四)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