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2023年1月9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年1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
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等两类电子电器领域,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生产者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在提出CCC认证委托时,可以采用试点生产者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
二、基本条件
参加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生产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或经营经历,获得过CCC认证证书,熟悉CCC认证基本规范和实施规则。
(三)诚信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控制保证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