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公告(xx城执拆告〔2024〕第xx号)
2024年1月19日,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xx中队执法队员到xx街道xx8号门面房西侧进行检查,发现xx8号门面房西侧的建筑物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物利用原墙体和围墙搭建彩钢瓦材质仓库,长13米,宽2.2米,面积28.6平方米。经我局执法人员走访调查,该建筑物权利人不详。
2024年1月30日,本机关发函至xx市行政审批局、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对上述建筑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认定。2024年2月2日,xx市行政审批局复函称:经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xx建筑面积为625.04平方米,其余部分未在我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年2月4日,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称:xx8号门面房西侧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所涉土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搭建(未登记)内容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2024年5月31日,本机关在该建筑物的现场、xx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xx8号门面房西侧无主违章建筑的公告》,要求该建筑物权利人前往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本机关将作为无主建筑物予以处理。现上述《关于xx8号门面房西侧无主违章建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