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对象
二、通报内容
(一)市级重大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的推进情况、开工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二)市领导项目调度会议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三)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平台督办落实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依据
(一)投资完成情况
(二)项目开工情况
(三)协调事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问题协调
(三)强化现场督导
(四)强化结果运用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月通报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创新项目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市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月通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对象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二、通报内容
(一)市级重大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的推进情况、开工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二)市领导项目调度会议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三)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平台督办落实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依据
(一)投资完成情况。核实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支付票据等投资印证资料;核实项目现场,对比上月与本月项目建设进度,据实反映项目推进情况。
(二)项目开工情况。核查开工项目招标挂网、施工合同(购置设备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开工印证资料;核实项目开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