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关于推进昌乐县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各企业、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稳定就业和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7 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关于推进潍坊市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开展职业培训实际情况,现将推进项目制培训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制培训的定义
项目制培训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以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为目的,通过单列培训项目的方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整建制购买培训服务及成果的培训模式。
二、培训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项目制培训的对象。为我县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含对口援建地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去产能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等。
(二)项目制培训的内容。一是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安排部署,围绕“十强产业”、当地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打造“产教融合”培训新模式。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把发展农民群众的技能特长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结合,开展特色农业、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三是围绕扩大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结合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订单式培训、“就业技能+创业培训”、新业态新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山东手造”技能培训、“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等。
(三)项目制培训的类别。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以提升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培训对象为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等;二是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培训,其培训对象为尚未就业的各类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失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
三、培训工作流程
(一)确定培训项目。项目制培训可由企业、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培训需求发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年度职业培训任务及资金保障情况,形成项目制培训申报方案,申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培训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昌乐县项目制培训征集目录清单》(附件)。根据产业发展和资金保障情况,《项目制培训目录》可按照申报审核流程及时进行更新。
原则上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