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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VIP免费

提纲:

一、明确职能职责

  (一)主管职责

  (二)主办职责

二、推进政务公开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点推进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2.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3.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执行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1.落实政策解读责任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3.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4.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关切工作

5.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规范政府网站建设

1.规范网站管理工作

2.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

1.规范运维管理

2.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

  (三)完善信息发布机制

  (四)完善运维机制

  (五)加强安全防护

  (六)强化宣传引领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监管机制


阿拉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我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

(一)主管职责

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或其授权的部门(盟政务服务局)是全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负责对全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综合办)或授权的部门承担本地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主管职责,负责对本地区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价、监督问题;负责对本地区的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日常监测,负责做好网站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等工作;承担本地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主管职责,负责新媒体备案管理、开办关停、整合注销、日常监测、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公安、网信办、通信管理等部门作为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域名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备案管理、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

(二)主办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办公室(或授权的部门)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的主办职责。主办单位应履行网站和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可指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承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具体见“阿拉善盟政务公开职责分工”(附件1)。

二、推进政务公开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重点推进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代办帮办”“跨省通办”“盟域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着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全面梳理惠企利民政策,建立政策库,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

2.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抓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

3. 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养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办理流程中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监督管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好失效文件的标注;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多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2. 推进执行公开。对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1. 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各级政府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

2.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

3. 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属事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盟委宣传部、盟委网信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回应责任。对涉及各级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单位是回应主体。各级政府办会同各级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 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关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查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

5.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内容,建立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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