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VIP免费

提纲:

国函〔2020〕14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0140


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12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