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邕宁区蒲庙镇和合村莲花坡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0.2961公顷(乔木林地0.1453公顷、灌木林地0.1091公顷、设施农用地0.04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2961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邕宁区蒲庙镇和合村莲花坡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0.2961公顷(乔木林地0.1453公顷、灌木林地0.1091公顷、设施农用地0.0417公顷)转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