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大村坡的集体农用地0.2634公顷(乔木林地0.2149公顷、其他草地0.04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2634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大村坡的集体农用地0.2634公顷(乔木林地0.2149公顷、其他草地0.04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