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坛塘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582公顷(旱地0.1951公顷、设施农用地0.1563公顷、田坎0.00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2023年第二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西乡塘区2023年第二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8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坛塘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582公顷(旱地0.1951公顷、设施农用地0.1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