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王京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452公顷(水田0.0862公顷、旱地0.1628公顷、果园0.0099公顷、其他草地0.0824公顷、农村道路0.0017公顷、设施农用地0.00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四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四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王京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452公顷(水田0.0862公顷、旱地0.1628公顷、果园0.0099公顷、其他草地0.0824公顷、农村道路0.0017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