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施厚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0.0914公顷(乔木林地0.0478公顷、其他草地0.04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四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四十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8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施厚村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0.0914公顷(乔木林地0.0478公顷、其他草地0.04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