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三屋园艺场的集体农用地0.3976公顷(水田0.1555公顷、旱地0.0937公顷、灌木林地0.0618公顷、其他草地0.0054公顷、农村道路0.0369公顷、田坎0.0443公顷)和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农用地0.2251公顷(旱地0.0129公顷、果园0.0995公顷、乔木林地0.0487公顷、灌木林地0.0136公顷、农村道路0.0001公顷、坑塘水面0.0492公顷、田坎0.0011公顷)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3976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三十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三屋园艺场的集体农用地0.3976公顷(水田0.1555公顷、旱地0.0937公顷、灌木林地0.0618公顷、其他草地0.0054公顷、农村道路0.0369公顷、田坎0.0443公顷)和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农用地0.2251公顷(旱地0.0129公顷、果园0.0995公顷、乔木林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