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独岭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共5.3978公顷(旱地0.4745公顷、其他园地0.2527公顷、乔木林地4.5529公顷、农村道路0.11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5.3978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三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第三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5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独岭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共5.3978公顷(旱地0.4745公顷、其他园地0.2527公顷、乔木林地4.5529公顷、农村道路0.1177公顷)转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