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吴圩社区居民委员会、平丹村、平垌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3.3563公顷(水田16.1867公顷、旱地6.5706公顷、果园1.2552公顷、其他园地0.0939公顷、乔木林地2.6426公顷、灌木林地2.7857公顷、其他林地0.0622公顷、其他草地1.0863公顷、农村道路0.2691公顷、坑塘水面1.6077公顷、沟渠0.4451公顷、设施农用地0.3224公顷、田坎0.0288公顷)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37.3263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江南区2023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南宁市江南区2023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4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吴圩社区居民委员会、平丹村、平垌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3.3563公顷(水田16.1867公顷、旱地6.5706公顷、果园1.2552公顷、其他园地0.0939公顷、乔木林地2.6426公顷、灌木林地2.7857公顷、其他林地0.0622公顷、其他草地1.0863公顷、农村道路0.2691公顷、坑塘水面1.6077公顷、沟渠0.4451公顷、设施农用地0.3224公顷、田坎0.0288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七坡林场的国有农用地1.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