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横州市横州镇北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2613公顷(均为其他园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横州市2023年第四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横州市2023年第四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4〕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横州市横州镇北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2613公顷(均为其他园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