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横州市百合镇江口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494公顷(乔木林地0.2768公顷、其他草地0.27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你局要采取有效措施
四、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横州市2023年第三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审批横州市2023年第三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横州市百合镇江口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494公顷(乔木林地0.2768公顷、其他草地0.27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还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