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同意将宾阳县陈平镇陈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8.7129公顷(水田3.1579公顷、旱地0.0460公顷、农村道路0.0957公顷、果园5.1569公顷、乔木林地0.0557公顷、坑塘水面0.1600公顷、设施农用地0.0406公顷、田坎0.0001公顷)、宾阳县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0.0323公顷(均为河流水面)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8.7129公顷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
四、拟定的耕地补充方案合理、可行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23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宾阳县2023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南自然资报〔2023〕16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宾阳县陈平镇陈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8.7129公顷(水田3.1579公顷、旱地0.0460公顷、农村道路0.0957公顷、果园5.1569公顷、乔木林地0.0557公顷、坑塘水面0.1600公顷、设施农用地0.0406公顷、田坎0.0001公顷)、宾阳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