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2024〕9号
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四川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西南内陆,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是支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四川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四川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42.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06.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8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70.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坚持“川渝一盘棋”,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带动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等城市群的协同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实长江流域农产品主产区建设要求,在成都平原、安宁河流域、四川盆地东部及低山丘陵加强耕地保护,更好扛起粮食、生猪、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要求,提升长江、黄河上游的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岷山—横断山脉、羌塘—三江源、秦巴山区、大小凉山、川滇森林、若尔盖草原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草原和河湖湿地等保护修复,保护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迁徙廊道和候鸟迁飞通道。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科学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