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2.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
3.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
4.政府职责的重要方面
二、认真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三、切实发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
(三)抓好队伍建设
(四)营造良好环境
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2日)
这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妇女儿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今明两年工作任务。昨天,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苏州市妇女儿童工作现场,都感到很有收获。刚才,张京霞同志代表省政府妇儿工委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和苏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分别介绍了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会议还表彰了2006—2008年度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这里我代表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执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力推动了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一是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坚持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妇儿工委积极协调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局面。二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法律责任、赋予妇儿工委监督执行权和建议处罚权等多方面体现了江苏特色。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较好解决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三是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就业结构和层次趋于合理;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女童与男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四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妇女儿童事业投入不断加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2010年终期目标我省有90%以上已提前实现,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凝聚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和妇女儿童工作者的辛勤奉献。借此机会,受罗志军省长委托,我代表省政府向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全省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
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理解,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的解放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息息相关。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始终贯穿着男尊女卑的性别理念,成为束缚女性的沉重枷锁。在旧中国,广大妇女长期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多重压迫,地位极其低下。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妇女受压迫的命运,妇女的地位日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提出保障妇女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的平等权利;第二部法律是《土地改革法》,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受土地资源;1954年颁布的《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各个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92年制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是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写入其中。从妇女地位变化历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妇女解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既受生产关系所制约,也受生产力所制约;既决定于社会制度,也决定于文明程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的,“妇女解放也只有在革命和建设的胜利过程中才能实现”。去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和中国妇女第十次大会代表座谈时,高度评价广大妇女在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的杰出贡献,强调妇女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历史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半边天的作用。在去年12月召开的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梁保华书记充分肯定我省妇女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广大妇女更好地发挥作用寄予了殷切希望,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罗志军省长对妇女儿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就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王国生副书记也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工作,全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用实际行动表明,我们无愧于崇高的历史使命,无愧于广大妇女儿童的深切期盼。
2.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落实以人为本要求的具体行动。全面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要求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阶层协调共进。男女之间的关系是最自然的社会关系,男女平等发展是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的最基础方面,两性冲突、男女不平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最直接的要求是一代一代的永续发展。妇女肩负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重任,儿童代表着国家的未来,妇女儿童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了代际关系的状况,直接关系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妇女儿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在服务妇女儿童、实现科学发展中有更大的作为。
3.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党中央对我省发展的总体定位。我省妇女儿童占人口的三分之二,江苏全面小康4大类18项指标体系有一半与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更高水平的妇女儿童事业与之相适应。尽管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妇女在参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现象和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平等与法律上的平等差距较大,真正实现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还要付出巨大、艰辛、不懈的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人,在于人的综合素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省从业人员中,妇女占一半比例,妇女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广大妇女儿童蕴含着巨大的智慧、力量和潜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只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不断挖掘妇女儿童潜能,才能充分发挥妇女应有的“半边天”作用,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保证。
4.政府职责的重要方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我国政府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联合国一贯重视推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将性别观念纳入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主流,使社会性别主流化成为促进两性平等的全球发展战略。1995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重承诺,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0年,我国政府又承诺最迟在2015年实现8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涉及妇女儿童的就有“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等5项。《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规范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有关部门在实施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责。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今年省政府还把“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重点落实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免费进行妇女病普查”列入50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从四个方面讲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要真正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除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上存在的模糊或错误认识。我认为,相比较而言,对妇女发展存在的错误认识,甚于对儿童发展的错误认识,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超过后者。这里列举几种在妇女发展上存在的错误认识,我们一起来批判、纠正。有些人认为,提出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对妇女的照顾,并且认为照顾妇女会产生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效率。这一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把贯彻男女平等等同于照顾妇女;二是把妇女劳动力等同于低效率。国际社会共同遵守的赋权妇女理论告诉我们,天赋人权于妇女,或妇女赋权于自己。赋权妇女,不是指从外部把权力恩赐给妇女,而是要实现法律所赋予妇女的平等权利。市场竞争需要追求效率,而效率又是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的。在传统性别分工模式下,男性的社会功能被张扬,自然本性被压抑;而女性社会功能被压抑,致使女性发展受阻,社会化程度低于男性,并形成了社会对女性的贬低和歧视。只要这种歧视存在,市场竞争就不充分、不公平,也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高效率。所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是要求市场经济改变公平竞争规则,给女性更多的照顾,而是要求通过性别平等规则的建立,促进公平竞争规则的进一步完善,用公平竞争来保证市场的高效率。还有些人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了,妇女事业自然就发展了,这个认识的误区在于“自然”两字。妇女事业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但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如果财富分配不公,社会分化严重,弱势群体无法与强势群体平等对话,就可能出现弱者被剥夺的现象。因此,单纯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其他方面进步,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实现两性平等。如果不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国策,不注重其实施的效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还有可能扩大两性的不平等。一些人还这样认为,促进男女平等主要是妇联的事,政府只要支持妇联工作就可以了。这种认识混淆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责任主体。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政府制定的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重要政策,政府是贯彻落实这一国策的责任主体。妇联是妇女的群众组织,基本职能是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作为非政府组织,妇联在配合政府落实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政策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很好地学习妇联同志在促进男女平等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高度责任感、执着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责任。以上列举了三种错误认识,这些认识有一定的代表性。当然,模糊或错误的认识不止这些。对所有不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我们都要坚决地予以消除。只有消除这些思想障碍,妇女儿童事业才能健康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