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增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使命担当
二、牢牢把握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原则
三、努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不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组织领导
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6年3月24日)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首战之年,也是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在全市乡镇党委圆满完成换届之际,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现场推进会,目的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快推进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各级人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积极发挥权力机关作用,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圆满完成了4次市(区)人大代表和5次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选出了县乡人大代表,产生了县乡国家政权机关,并通过行使职权,把党委推荐、群众信任的干部,选举任命为基层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二是积极发挥监督机关作用,推动了中心工作开展。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党委工作中心、政府工作重点、部门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国家生态市创建、学前教育等领域跟踪监督,并常态化地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被任命人员监督,助推了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认真执行“双联”、接待选民等制度,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民主决策、科学施策提供“第一讯号”。通过“回选区、访选民”、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把市委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传递到广大群众。四是积极发挥基层首创作用,提高了县乡治理能力。在全省率先设立市(区)人大常委会专职主任,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率先建立地方立法研究院,在基层设立12个立法联系点,推动“立法工作下基层,征求意见进村居”,引领了县乡人大工作的创新。像今天上午察看的罗塘街道人大建立联络员制度,张甸镇人大坚持制度规范、会议规范、活动规范,胡庄镇人大突出主业、主体、主阵地的做法和经验,都很有特色和成效,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向下扎根。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党委正确领导、各级人大锐意进取和广大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部门各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人大岗位上的同志们以及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去年6月,中央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门下发文件,这在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省委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座谈会,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实现了新突破。最近,市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配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这都为我们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创造了机遇,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具体工作,纪明同志将要作部署。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使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需要办的事情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基础。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党委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人大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职能“虚化”的问题;有的地方人大履行职责不到位,会议质量不高,监督效果不好,存在职能弱化的问题;少数地方代表选举不够规范,代表结构不尽合理,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存在履职缺位的问题;还有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不广泛、不畅通,存在“隔断”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党的执政基础就必然受到影响,人民民主就无法最大程度地实现。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将有利于破解难题,更好地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郡县治,天下安。”县乡处在我国政权组织体系的最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强化县乡人大职能,有利于形成县乡国家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有效机制,更好地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第三,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泰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县乡人大虽然没有立法权,但肩负着保证宪法法律在基层全面贯彻实施的重大职责。县乡人大通过加强对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在基层得到依法有效行使,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基层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可以说,只有实现了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才有坚实的基础。
第四,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的重要保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加快建设“四个名城”,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根本要靠500万泰州人民的团结奋斗。县乡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扎根于基层一线,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最了解、最关注;县乡两级人大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与人民群众有着最广泛的联系。目前,三市三区和所有乡镇都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7000余名人大代表,是广泛联系群众的重要队伍。通过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必将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汇聚成建设新泰州的强大合力。
二、牢牢把握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原则
县乡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原则性。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致力做到“五个坚持”。这既是过去县乡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县乡人大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保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县乡人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体察百姓意愿、汇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
三是必须坚持依法履职。人们常说“人大是讲法的地方。”县乡人大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促进宪法和法律的落实作为根本任务。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大力推动法治泰州在基层的实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国家机关的组织原则。县乡人大要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代表和选民民主权利,保证县乡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要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保证人大作出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