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试点时间
二、试点对象
三、试点内容
四、注意事项
关于开展台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将于2023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在台城街道办仓下社区开展台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10日期间,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工作人员入户登记。此次综合试点时期指标为2022年1-12月数据;时点指标为2022年12月31日数据。
二、试点对象
试点分两阶段进行,清查登记对象为试点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对象为试点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