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VIP免费

提纲:

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二、注册备案相关标准执行要求

  (一)产品适用GB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

  (二)对于相关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标准

  (三)对于相关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专用标准

三、检验相关标准执行要求

  (一)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二)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同时出具的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的检验报告进行关联

  (三)对于自检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基本性能及判据、型号典型性说明等重大问题

  (四)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统筹安排

四、强化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


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已于202049日发布,自202351日起实施,其配套的并列标准已全部发布,专用标准正陆续发布。GB 9706.1-2020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的实施对我国有源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为稳步推进新标准实施,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确保其生产的相关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提前实施新标准。

二、注册备案相关标准执行要求

(一) 产品适用GB 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与最后实施的专用标准同步实施。产品无适用GB 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自202351日实施。

(二)对于相关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1231日之前的标准,产品注册备案按下列情形办理:

一是自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用电气设备,应当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在此之前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可以按照原标准进行检验、审评审批。

已获准注册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用电气设备,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并在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3年内按照新标准要求完成产品变更注册。

二是自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首次办理备案的第一类医用电气设备,在产品备案时应当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已备案的第一类医用电气设备,办理变更备案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之日起2年,办理变更备案时应当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三)对于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