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在2017年6月底前
(二)在2017年9月底前
(三)2017年10月底前
(四)2017年11月20日前
(五)2017年12月31日前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完成地表水(除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三)全面加强全市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四)全面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
(五)进一步强化创模宣传
(六)强化资料整编
四、工作要求
(一)问题导向
1.《兴义市创模考核指标分解表(2017年)》(附件1)中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责任部门
2.《兴义市创模规划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2017年)》(附件2)中的责任单位必须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3.《省级预评估意见反馈责任分解表》(附件3)和《兴义市2017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表》(附件4)中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时限要求
(二)加强领导
(三)严肃纪律
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7年攻坚工作方案
2017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我市通过了省级创模预评估专家组创模预评估验收,为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确保我市创模工作达到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验收标准,结合省级创模预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攻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创模攻坚工作的领导,形成强有力的、高效的创模攻坚工作指挥调度系统,特成立创模攻坚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袁建林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王美强 市委副书记
张玉龙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常务工作)
刘启万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任登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胜兴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各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创模”工作,解决创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创模”攻坚工作方案、计划和任务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三创”办,张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综合调度。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在2017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创模攻坚工作方案,分解相关任务。
(二)在2017年9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完成26项考核指标和《兴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中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其资料收集整理。
(三)2017年10月底前,由环保部门完成技术报告和专题技术报告撰写。并向省环保厅报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四)2017年11月20日前,邀请贵州省环保厅指导我市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检相关工作。
(五)2017年12月31日前,国家环保部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指标进行技术评估。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搬迁工作(含坪东阶段、乌沙镇、白碗窑镇在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人口),并对搬迁后拆除的废弃建筑物和建筑垃圾全面进行清理运出。
二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保护区内耕种的农田、旱地的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兴西湖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在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人为活动。
四是全面完成兴西湖、木浪河饮用水源保护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五是全面完成兴西湖、木浪河等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公路、铁路等风险防控措施建设(建立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完善防撞设施、导流槽、应急池等设施建设)。
(二)全面完成地表水(除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完成湾塘河、纳灰河、洗布河、马家河等河道、沟渠等截污整治,全面实现雨、污分流,确保城区各河道、沟渠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标准。
二是完成湾塘河、纳灰河等河道清淤、河堤整治等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滴水污水处理厂、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全面完成兴义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城区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全面加强全市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梳理全市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条例》,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杜绝项目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是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全面强化司法联动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开展重点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善在线





